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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03-30 10:5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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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现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江海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推动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积极实行政务公开、警务公开,促进服务型公安机关建设。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党和国家政务公开的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二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三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措施,特别是并定期督促检查。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局领导工作动态、各部门业务工作动态、出入境及户籍办理等服务类信息、重大案件办理情况、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途径公开政府。编写微信公众号98条,全年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发布信息131条新闻报道,全年发布微博874条。

三、重点领域公开开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适时公布办理户政业务最新政策信息3次;设立警务公开栏9个,长期公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有关制度、程序、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内容;基层室所队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6000余份,统一放置在各办理窗口,方便群众查阅;在办事大厅、窗口设立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4个,公开办理事项、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等。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单位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时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