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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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9-08-05 10:2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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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区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组织开展侦查工作,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开展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内部治安保卫组织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组织实施安全警卫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室、监察室(纪委、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缉毒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户政管理大队和江南派出所、外海派出所、礼乐派出所、滘头派出所、滘北派出所、麻园派出所、文昌沙派出所、高新产业开发区派出所、新港派出所、江新联围派出所。

单位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38号

邮政编码

529000

公开(监督)电话

 3829011、12345  局长:梁中杰

传真

3829026

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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