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39号)的精神,现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共63.475万元(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1、2),其中中央资金31万元,省级资金32.475万元。上述资金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拨付至有关学校。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义务教育阶少数民族地区寄宿制民族班学生生活费补助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补助3项资助政策,不可同时享受任意两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其中一项补助。获得补助后,不再重复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同类专项资助。
三、请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附件:1.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20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江海区财政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