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0-04-24 16:5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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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教育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241号)的精神,现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24元,残疾学生及外省户籍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0元 (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3)。该资金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申请拨付使用。

  请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2.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广东省地市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明细表

  3.清算2019年及提前下达2020年广东省地市属普通高中免学费明细表

江财教〔2019〕130号附件1.XLSX

江财教〔2019〕130号附件2.XLSX

江财教〔2019〕130号附件3.XLSX



  江海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