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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2-05 11:2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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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府〔20239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门高新区

(江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助推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江门市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江门市江海区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对现行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决定保留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政策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1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目录见附件1)。

二、决定废止主要内容与现行上级文件不一致的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目录见附件2)。


附件:1.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

文件目录(截至20231120日)

2.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124


附件1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截至20231120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字号

1

关于公布2017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江开发〔20177

2

关于公布修改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江开发〔20193

3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海区全域禁养畜禽的通告

江海府告〔20191

4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江高办发〔20201

5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加快集聚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实施办法

江开发〔20212

6

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江开发〔20214

7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支持江门高新区金融中心建设运营办法的实施细则

江开发〔20215

8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办法

江开发〔20222

9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江开发〔20224

10

关于支持江海区“5+2”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

江海府〔20224

11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促进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办法

江开发〔20225

12

江门市江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江海府〔20227

13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招商引资扶持办法

江开发〔20227

14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安全应急产业扶持办法

江开发〔20228

15

江门市江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 实施意见

江海府〔202210

16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工业类用地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

江开发〔202210

17

关于公布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江海府〔202211

18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关于支持市域社会治理产业发展办法

江开发〔202211

19

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

江海府〔20235




附件2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决定废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字号

废止理由


1

江门市江海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修订)

江海府〔200810

与上级政府、部门新制定或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