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6-10-16 11:09 浏览数:-
GXJHFG2026001
江海府告〔2026〕4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的通知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江海府告〔2024〕1号)(以下简称《通告》)部分适用法律法规已发生变化,按照《江门市江海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海府〔2022〕7号)规定,现决定对《通告》进行简易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将《通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pdf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