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府告〔2019〕2号
为依法规范对河道堤防的管护,确保河道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为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水利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西江江海段、江门水道江海段、礼乐河江海段管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和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原则
(一)有堤段划定原则:西江江海段有堤防段划界宽度为迎水坡、背水坡距堤脚30米;江门水道江海段、礼乐河江海段有堤防段划界宽度为迎水坡、背水坡距堤脚20米。
(二)无堤段划定原则:无堤段河道划界范围根据河道无堤段现状以及堤防设计洪水位确定。
二、划界范围及标识
西江江海段划界范围为外海,其界列至北街水闸;江门水道江海段划界范围为礼乐河口至三眼水闸段;礼乐河江海段划界范围为礼乐河口至虾蛟滘水闸段。
三、管理范围
水利部门管理范围为:左右岸堤防背水划界界限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对上述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排污口设置、土地改变用途以及侵占毁损水利设施等行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此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