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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江海区畜禽养殖区域的通告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1-06 08:4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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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文件

 

江海府告〔2014 2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江海区畜禽养殖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域的通告》(江海府〔20064号)及《江门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江农函〔201429号)的精神,结合江海区城郊农业发展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划定本区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和适养区域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江门市江海区畜禽养殖区域范围

(一)禁养区域

1)江门河——西江——江中高速公路——江鹤高速二期——江门河礼乐水道以内区域。

2)西江(外海段)——江中高速公路——江睦路以东(外海段)区域。

(二)限养区域

1)江中高速公路——江门河——新乐路——礼东片——江睦路以西(外海段)。

2)礼乐五四村大片区域。

(三)适养区域

江门河——新乐路以南区域(农田保护区除外)。

二、补充说明

(一)上述畜禽养殖区域划定,自通告之日起生效;

(二)此通告如与江门市政府将公布的《江门市畜禽养殖

管理办法》相抵触,以《江门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

特此通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14 12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