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机编〔2013〕13号)和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海府办〔2014〕2号)精神,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完成与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海分局的职能交接工作。自2015年3月1 日起,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食品流通环节许可和监管职责。
特此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海分局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