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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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工程穿越江门市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可行性论证报告》听证会的公告(第一次公告)

文章来源:党政办  更新时间:2016-03-24 15:0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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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江门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就《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工程穿越江门市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16年3月25日至4月23日(30个自然日)
二、听证会时间
2016年4月29日上午9:30~12:00
三、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工程穿越江门市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方法
(一)听证人申请人范围: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4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申请方式:
1、电子邮件提交申请。
2、传真提交申请。
3、现场提交申请。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如实填写的《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法人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有效登记文件)复印件,以及指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工作证复印件。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共9人,其中: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共2人(蓬江区和江海区各1人)、专家学者1人、群众代表6人(蓬江区和江海区各3人)。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代表由蓬江、江海区政府邀请;专家学者听证代表由市环保局邀请;群众代表按照居住地所属通过公开报名的方式由蓬江、江海区政府遴选产生,如申请人数超过参会名额的,则由蓬江、江海区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时,听证会将延期举行。
六、其它有关事项
相关区政府于4月6日前核实、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报送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于4月8日前在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men.gov.cn/)、蓬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jq.gov.cn/)、江海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hai.gov.cn/)、江门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jiangmen.gov.cn/)公布听证代表名单;并于4月19日前将《听证会通知书》和《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工程穿越江门市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可行性论证报告》送达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应确保按时参加听证会。
各区群众代表报名申请联系方式:


蓬江区

联系地址

蓬江区港口二路62号

电子邮箱

jmpjhbj@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李晓燕 3291782

传真

3291701

江海区

联系地址

江海区永康路6号

电子邮箱

jhhbj@foxmail.com

联系人及电话

王明辉 3861007

传真

3861006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2.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工程穿越江门市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概况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25日

(联系人:程敏,联系电话:35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