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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12-02 16:44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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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449.03公顷,涉及外海街道和江南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区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江海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江海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江海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镇(街)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公顷)

国土面积(平方公里)

1

外海街道

327.97

44.72

2

礼乐街道

0

50.82

3

江南街道

121.06

13.62

4

合计

449.03

109.16




附件2 


江海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图片1.jpg

审图号:粤JS(2024)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