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江门市江海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4-22 14:56 浏览数:-
江海府函〔2025〕11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江门市
江海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
项目增补名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单位:
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承文化,推动江海区文化发展和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研究,同意将“
赛龙舟(外海龙舟)”项目列入江门市江海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街道、区各单位要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
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江门市江海区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增补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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