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4-15 09:01 浏览数:-
江海府办函〔2025〕8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江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25年度江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司法局反映。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12日
2025年度江海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类型(新制定、修订) | 立规申请说明 | 拟报审时间 |
1 | 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 | 修订 | 目的:助力企业引育紧缺适用人才,着力构建产业和人才协同发展新局面。 制定依据:《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2017〕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创新人才高地的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5号)、《关于印发〈江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快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江人才〔2023〕2号)。 必要性:为贯彻《关于印发〈江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加快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江人才〔2023〕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创新和产业人才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江人社发〔2024〕126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对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支持。 所需解决问题:在原有政策打破现有人才政策中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四唯”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体系。 拟修改制度措施:搭建人才积分体系,综合考虑人才个人素质、贡献以及企业情况等因素,向贡献大、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予以倾斜。 | 2025/5/1 |
2 |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办法 | 修订 | 目的:为了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高质量发展。 制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26号)、《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 必要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江门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有关精神,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所需解决问题: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区域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拟修改制度措施: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促进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升级、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等相关扶持政策内容。 | 202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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