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高新区5号地直冲工业区(南区)一期工程等项目予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集中备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11-20 16:04 浏览数:-
为强化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以及《江门市水利局印发<关于清理江门市未办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工作方案>的通知》(江水〔2024〕335号)文件,经现场核查,江门市高新区5号地直冲工业区(南区)一期工程等19个生产建设项目己无水土流失隐患。鉴此,我局对以上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予以集中备案。
对以上通告内容有异议者,可在2024年12月19日前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50-3427716。
特此通告。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予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集中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清单(第一批)
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予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集中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清单(第一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