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府函〔2023〕39号
关于江海区外海街道金溪村产业转移园升级
改造方案的批复
江门市江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关于审批江海区外海街道金溪村产业转移园升级改造项目升级改造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区人民政府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报来的《江海区外海街道金溪村产业转移园升级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农村集体自改模式,对位于江海区外海街道金溪一路9号地段的3.1959公顷土地实施混合改造。
二、请你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江海区外海街道金溪村产业转移园升级改造项目认定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提升开发强度等事项的审批工作。
三、请你办组织改造主体按照改造方案完善标图入库、规划用地等手续,并签订实施监管协议。请你办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四、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用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
附件:江海区外海街道金溪村产业转移园升级改造方案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