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府函〔2023〕32号
关于江门市隆吉减震器有限公司工业类用地
升级改造方案的批复
江门市江海区推进“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来《关于审批江门市隆吉减震器有限公司工业类用地升级改造项目升级改造方案的请示》,经区人民政府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上报的《江门市隆吉减震器有限公司工业类用地升级改造方案》,同意该项目采取企业自改模式,对位于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38号的1.2351公顷土地实施混合改造。
二、请你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江门市隆吉减震器有限公司工业类用地升级改造项目提升开发强度、分割转让等事项的审批工作。
三、请你办组织改造主体按照改造方案完善标图入库、规划用地等手续,并签订实施监管协议。请你办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四、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用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
附件:江门市隆吉减震器有限公司工业类用地升级改造方案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附件:江门市隆吉减震器有限公司工业类用地升级改造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