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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通告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4-19 11:0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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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府告〔20232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占用

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

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铲草带土的行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耕作层造成严重破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以罚款,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街道应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六十四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土地发包人有权监督土地承包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对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等行为,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不得再承租、续租、转租永久基本农田用于草皮种植。各街道应组织辖区内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排查,如发现在我区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的,必须立即制止草皮种植行为,限期整改到位,并恢复耕种。拒不整改的,我区有关部门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实施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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