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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江海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4-04 16:43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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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府办构〔20233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江海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江门市江海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审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统筹推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区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自然资源工作的副主任及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街道办事处、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气象中心,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作为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区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相关职责划入领导小组。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