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江海动态 > 通知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2-21 16:21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江海府办〔20233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江门市江海区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江海区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1



江门市江海区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快水域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民生福祉、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江海区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优质水产品供给保障水平,结合江海区渔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积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江海区渔业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现代渔业综合产能和效益。

二、主要目标

截至2025年,全区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水产品总产量保持在3万吨左右,水产品加工率显著提升,水产养殖业布局全面优化;50%以上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完成,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例达到65%以上;水产品产地质量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渔业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稳步推进,全区现代渔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渔业资源开发保护,稳定提升水产品产量。

1.优化水产养殖业空间布局。参照《广东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完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规范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的分类管理。加强水产养殖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街接,将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设施用地等纳入国土空问规划,合理保障水产养殖空间。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禁止非法占用,严格限制政变用途。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做到应发尽发,到2025年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率达100%。加强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确权登记管理,稳定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加强水域滩涂养殖土地承包经营权统一登记工作,促进承包经营关系长期稳定。(区农水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2.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加强对渔业水域、滩涂的保护,防止非法占用和外源性污染,切实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坚持渔业生态观:加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统筹与管理,科学安排放流的数量、品种和水域,提高资源增殖保护效果。严格执行珠江禁渔、休渔、禁捕制度。(区农水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3.推进水产养殖环境改善。以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为重点,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到2024年,全区完成4500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任务;到2025年,50%以上养殖池塘(约6400亩)完成升级改造任务。以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为基础,建设美丽渔场,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场生态化、景观化、休闲化改造,发展观光渔业、休闲垂钓、科普教育、文化健康等产业。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在线监测和分类綜合治理,指导水产养殖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推进水产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养殖主休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区农水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牵头,各街道办落实)

(二)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推动水产养殖提质增效。

1.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升水产品品质。2022-2025年每年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加强渔业投入品监管,实现精细化、集约化、减量化,严格执行养殖常规药物的休药期制度。推动稻渔综合种养、池塘种稻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探索数字渔业建设,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业深度融合,构建智能工厂化养殖体系。推进智慧水产养殖,着重提升育种育苗、尾水处理等环节的机械化、设施化、信息化水平。全区健康养殖示范面积比例达到65%以上。(区农水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2.促进水产品加工流通,推进渔业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壮大现代渔业加工企业,鼓励扩大水产品精深加工规模,推进加工设施设备和技术更新改造,全面提高水产品生产附加值。到2025年,全区水产品加工率显著提升。充分利用自然环境与渔业生产、渔产品、加工经营等相结合,拓展渔业功能,推动传统水产养殖场生态化、休闲化改造。实现水产养殖、加工、流通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水产品网购便利化方式,引导活鱼消费向便捷加工品消费转变。(区经促局、区农水局牵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3.加强水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优质水产品牌。加强特色水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以农民丰收节、农博会、农产品推介会、“粤菜师傅”工程等为依托,策划开展水产品品牌推广、水产预制菜推介等活动。(区农水局牵头,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三)提升渔业技术装备现化水平,为传统渔业注入新动能。

1.加快推进渔业现代化建设,开发高密度养殖系统,建造高密度养殖池。(区农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2.加强渔船停泊点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渔船进出停泊点登记制度。加强渔船停泊点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区农水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四)加强渔业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1.推进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落实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要求:开展全区水产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数据核查和分析,鉴定和分析水产种质资源遗传性状,收集水产原种进行鉴定保种。扶持新品种开发选育产学研联合攻关,推进“育繁推一体化”,鼓励选育推广优质、高效、多抗、安全的水产养殖新品种。加强本地优质水产品种的保护、开发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加强水产苗种管理,严格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和质量检验。(区农水局牵头,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2.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水产养殖生产主体名录数据库,推动养殖主体诚信档案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完善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加强对苗种、饲料与饲料添加剂、渔药和水产品的动态监测,严格执行水产养殖用药登记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大抽检覆盖率,严厉打击养殖、运输、暂养、加工等环节违法用药行为,确保水产品产地质量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建设水产品塘头智检小站,为水产品就地初加工、冷藏保鲜、快速检测、质量溯源等提供设施条件。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水产品塘头智检小站。(区农水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街道办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不断增强对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性认识,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强化领导,统筹协调。要把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尾水治理纳入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对重点工作要及时掌握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细化、实化各阶段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落实工作部署,强化工作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二)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精简审批时限,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构建有利于现代渔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政策扶持。

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尾水治理、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合理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等社会投资参与到现代渔业绿色发展的建设中来。积极探索养殖尾水集中治理、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保护的社会化投入共享机制,进一步理顺投资与收益的关系,激发广大渔民和其他投资主体对渔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落实惠渔补助政策和内陆养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水产动物、水产植物初加工等渔业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

四)加强考核激励。

将渔业转型升级纳入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水产品供给保障纳入“菜篮子”街长负责制考核,压实街级属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