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江海动态 > 通知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区司法局  更新时间:2021-01-05 11:37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江海委〔2021〕1号

市委、市政府:

  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工作,深化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工作机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治工作领导

  (一)统筹部署。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列入区党委会议程,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听取我区法治工作报告,研究落实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措施。二是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统筹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工作。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部署。紧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科学谋划并推进实施《江海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江海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二)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每年向市委,区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三)强化督办。将法治江海建设列入《中共江门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分工安排方案》,列入区委督查项目。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开展对街道和区直部门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察,压实“关键少数”的法治责任。

  二、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切实保障依法防控疫情。一是加强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执法。全面落实“四个一”机制,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精准、科学防控。二是迅速开展促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专题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专项行动,司法部门推出多项措施,成效得到区委书记专门批示肯定。三全方位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公益普法宣传,主动、积极引导群众自觉依法服从疫情管控。

  (二)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日益优化,便利企业、群众办事生活。一是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政务云建设,协调构建面向未来的智慧数字政府。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全市首创“六合一”涉企综合服务,把行政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创新创业服务、人才技术服务、就业服务管理、职介服务六大中心的职能整合到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并率先推行法人类行政审批“一窗通办”改革,以“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任、多证合一”的模式,大大压减受理环节,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二是实现不见面“秒批”办理,江海区33家银行网点开通“政银通办”服务,在江门市率先实现市民在“政银通办”智能柜员机自助申请、智能审批、即时打印并领取证照,形成了企业、政府、银行三方共赢的局面。

  (三)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一是稳步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不折不扣、依法有序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关于推进江海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公告实施街道综合政执法,将731项行政执法职权分两批下放街道办事处行使,首批434项行政执法职权已于11月1日启动下放实施。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管理。大力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将部署上线应用江门市“两平台”作为我区“互联网+监管”改革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我区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办理”和“执法在线智能化监督”。

  (四)深化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深化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机制,切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机制为主要内容)作为我区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目前已被纳入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的项目评审。持续深化实施检察院和司法局联合案卷评查工作,延伸监督链条,扩大监督范围,完善监督方式。检察建议监督纠偏作用效果明显,执法质量持续向好,2020年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同比减少18份,回复率、采纳率100%。

  (五)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区联席会议专题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印发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有效答复。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不断完善公开程序和标准要求。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紧密衔接机制,实现两种调解的相互补充和融合、良性互动。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截至12月中旬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受理11件,维持原行政决定7件,确认违法1件,撤销原行政决定1 件,撤回申请1件,正在审理1件。三是创新体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针对高新区特点,在我区建立完善全国首家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中心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讼服务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八)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一是统筹部署全区法治工作并加强督导,深入实施《加强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创建若干意见》(法治江海“13条”),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区委专项督查项目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体系。二实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机制,培养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理念,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区党委会每年学法2次、区联席会议每年学法4次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成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九)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举办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培训和应用江门市行政执法“两平台”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不断提高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和水平。加强法治经费保障,法治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财政资金2140万元,推进我区“社会公共安全视频”项目和出租屋“门禁+视频”项目建设工作。

  (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严要求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审查,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工作机制,为我区规范性文件工作把关。二是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如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力度还需加强;法治力量较为薄弱,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与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的矛盾比较突出,法治组织保障有待加强。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继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广承诺制信任审批和容缺受理。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结合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大力推进制度落实。进一步探索、研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专业性作用。

  (四)筑牢领导干部法治信仰,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抓牢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增强依法行政理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六)进一步推进运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