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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海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海区  更新时间:2020-11-20 11:4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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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府办〔2020〕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海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直向区经济促进局反映。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17  



江海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大力发展我区夜间经济,积极促进消费升级,打造夜间经济城市品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元化、便利化消费需求,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09号),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2年,全区夜间经济优质产品和服务显著增加,夜间经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更加丰富,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功能完善的高端夜间经济集聚区,打造具有地标性的夜间经济集聚区1个和特色“夜侨都”示范项目10个,形成五邑地区知名品牌,为江门打造成为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贡献力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打造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

1.加强规划引领,因地制宜,合理引导全区夜间经济布局。支持夜间经济集聚区制定实施品质提升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善空间布局、加强设施配套、优化景观照明、实施业态创新、提升运营品质,着力打造“江海广场—中环广场一带”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各商圈进一步植入商业化元素,推动商圈连片发展,打造全区夜间消费标杆。(牵头单位:江南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鼓励食、住、行、游、购、娱等企业推广夜间延时服务,扩容夜间消费市场。倡导中环广场、江海广场、东汇城、江海万达广场等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多种夜间促销活动,扩大商品推销。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城市交通和市民生活前提下,允许适度临时占道经营,助力地摊经济发展,搞活市场流通、促进消费。(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打造江海特色“深夜食堂”

3.围绕外海面、外海花生饼、礼乐腊味、礼乐巨峰葡萄、外海海鲜、生和堂龟苓膏等特色餐饮文化或优质农产品,打造一系列具有江海特色的美食名品、美食名厨、美食名店。以增强游客美食体验和市民休闲就餐为重点,推进美食街区、美食城建设,重点打造麻园商业街、礼东食街、外海沿江食街等典型代表。创新发展江海酒吧文化,引导发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餐饮中心,打造江海特色“深夜食堂”。(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依托本土特色美食文化,举办江海区龙狮文化节、江海美食节暨“民间厨神”烹饪大赛、江海区乡村旅游节暨礼乐葡萄节等活动,开展品牌特色餐饮评选,推出“江海出品经典菜单”,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提升夜间餐饮市场消费规模。(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打造侨乡风情旅宿

5.鼓励现有酒店提质升级,壮大我区星级酒店的数量。加快民宿建设,用好《江门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和《江门市民宿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和引导市场建设一批品牌酒店、星级酒店和精品民宿。(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打造夜间特色旅游资源

6.依托我区生态等旅游资源,以促进增加过夜旅客为重点,鼓励有条件的景区、点延长开放时间,实施夜场门票优惠,策划推出“送戏进景区”等一批富有特色的夜间旅游活动项目,服务本地市民,吸引外地游客,推出更多的夜游精品路线。(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五)打造夜间特色演艺娱乐

7.依托江门演艺中心等场馆,引进明星演唱会、音乐剧、歌舞剧、话剧、演奏会和旅游演艺等夜间剧场,发展夜间高端演出。提升本土品牌演艺项目影响力,举办本土流行音乐、粤曲、微电影、服装秀等主题活动,打造夜间特色文化娱乐项目。(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六)打造夜间文化学习交流平台

8.鼓励龙溪湖阅读中心、江海区图书馆、江门演艺中心延长开放时间,满足广大市民的文化需求,加快建设品牌书店、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尝试无人化经营,降低夜间成本。鼓励培训机构在夜间推出语言、艺术、烘焙和汽车驾驶培训等课程。支持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组织开展插花、茶艺、国学等传统文化学习活动。支持文化场馆举办夜间文化展览,定期邀请各类大师名家开办艺术讲座和研讨活动,举办非遗文化展览,传承和推广江海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我区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打造夜间体育品牌

9.打造江海特色夜间潮流运动,支持建设室内篮球馆、24小时健身房、射箭馆、羽毛球馆等运动场馆,大力发展夜间健身产业。提升白水带风景区、白水带体育公园等场所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打造城央绿廊等夜跑精品线路,引导市民走出家门,参与夜间活动,带动夜间消费市场扩容。(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八)打造夜间照明提升工程

10.实施夜间经济集聚区照明提升工程,对商圈、主道、广场、公园、游乐场所等区域整体照明提升,重点改造提升江门河两岸等周边光彩景观,让江门“亮起来”。围绕江门河“一河两岸”,探索开发夜间游船项目,完善线路设置,实施沿线照明常态化,打造夜游江门品牌。(牵头单位: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支持措施

(一)实施行政审批创新机制

  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将夜间经济集聚区建设管理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全面纳入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根据夜间经济集聚区产业行业经营活动特点,推行“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同时发证”,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对涉及夜间经济聚集区或示范项目内举办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含商业促销活动)实行优先受理,提前介入指导和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措施,对符合公共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的项目缩短审批时限。对150平方米以内的餐饮店(热食类制售),适用承诺制办理,压减审批时限,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规划区域内的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无需申办《营业执照》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经济促进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实施商业活动宽容监管

  放宽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项目的夜间摆卖管制,在特定时间段,避免夜市噪音扰民情况下允许市场主体在红线范围内开展“外摆点”试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对“外摆点”试点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规范、公开透明的实施细则。(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三)实施交通管理夜间服务

  优化夜间1800至次日800停车收费标准。在不影响周边主道交通情况下设置临时停车位,允许停放时间为20:00至次日7:00。鼓励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的自用停车场在夜间向社会公众开放。夜间21:00后将部分集聚区所属道路调整为分时制步行街。根据客流需求,实施周末、节假日及重大节会活动期间,部分公交路线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增设夜间公交路线,实施分时段错价收费,提升夜间公交按时刻运行占比。(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海大队;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四)实施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要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餐饮油烟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及相关审批,确保相关经营活动规范有序、便民利民。区相关职能部门要牵头完善食品安全、卫生、质检、消防等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切实提升夜间经济的城市管理保障水平。加快开展5G网络建设,逐步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完善夜间标识、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环卫设施、公共Wifi等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经济促进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区供电局)

(五)实施城市智慧综合服务

  利用智能化系统和大数据应用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推荐针对本地居民、外地游客、外国游客的个性化夜生活目的地,强化夜间停车、夜间公共交通、夜间节会活动的信息引导。(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海大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实施夜间安全防控服务

  加强对重点商圈、街区和场所的夜间巡控警力,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社会安保联防联控体系,提高夜间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夜间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应急预案,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应急管理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建立区发展夜间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统筹我区夜间经济的发展。借鉴成功经验,建立“夜间区长”制度,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和“夜侨都”品牌打造工作。(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分工协作出台新政策。区经济促进局统筹谋划全区夜间经济发展,就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和“夜侨都”示范项目制订三年行动计划,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丰富夜间文化、旅游、体育业态制订专项行动计划,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制订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管理措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延长公交运营时间、设置临时公交站点制订具体办法,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研究制定对夜间经济集聚区的财政扶持政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夜间经济集聚区创业就业人员相关扶持政策,开展相关职业培训。(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社会参与,引导行业自律

探讨成立夜间经济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夜间经济商户等代表担任本区域“夜经济CEO”,协助“夜间区长”工作。支持培训、餐饮、零售、连锁经营、养生、音乐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有序发展。鼓励高等院校、智库机构等加强夜间经济发展动态研究,编制发布夜间经济发展报告。(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附件:1.江海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清单

2.江海区“夜侨都”示范项目明细表


附件1

江海区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清单


工作事项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工作进展

困难

下一步计划

(一)打造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

1.着力打造“江海广场—中环广场一带”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各商圈进一步植入商业化元素,推动商圈连片发展,打造全区夜间消费标杆。

牵头单位:江南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月底




2.鼓励食、住、行、游、购、娱等企业推广夜间延时服务,扩容夜间消费市场。倡导中环广场、江海广场、东汇城、江海万达广场等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多种夜间促销活动,扩大商品推销

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月底




(二)打造江海特色“深夜食堂”。

3.打造一系列具有江海特色的美食名品、美食名厨、美食名店。以增强游客美食体验和市民休闲就餐为重点,推进美食街区、美食城建设,重点打造麻园商业街、礼东食街、外海沿江食街等典型代表。创新发展江海酒吧文化,引导发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餐饮中心,打造江海特色“深夜食堂”。

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底




4.依托本土特色美食文化,举办江海区龙狮文化节、江海美食节暨“民间厨神”烹饪大赛、江海区乡村旅游节暨礼乐葡萄节等活动,开展品牌特色餐饮评选,推出“江海出品经典菜单”,引导餐饮企业延长营业时间,提升夜间餐饮市场消费规模。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月底




(三)打造侨乡风情旅宿。

5.鼓励现有酒店提质升级,壮大我区星级酒店的数量。加快民宿建设,鼓励和引导市场建设一批品牌酒店、星级酒店和精品民宿。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月底




(四)打造夜间特色旅游资源

6依托我区生态等旅游资源,鼓励有条件的景区、点延长开放时间,实施夜场门票优惠,策划推出“送戏进景区”等一批富有特色的夜间旅游活动项目,服务本地市民,吸引外地游客,推出更多的夜游精品路线。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12月底




(五)打造夜间特色演艺娱乐。

7.依托江门演艺中心等场馆,引进明星演唱会、音乐剧、歌舞剧、话剧、演奏会和旅游演艺等夜间剧场,发展夜间高端演出。提升本土品牌演艺项目影响力,举办本土流行音乐、粤曲、微电影、服装秀等主题活动,打造夜间特色文化娱乐项目。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12月底




(六)打造夜间文化学习交流平台。

8.加快建设品牌书店、24小时自助图书馆等,尝试无人化经营。鼓励培训机构在夜间推出语言、艺术、烘焙和汽车驾驶培训等课程。支持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组织开展插花、茶艺、国学等传统文化学习活动。支持文化场馆举办夜间文化展览,定期邀请各类大师名家开办艺术讲座和研讨活动,举办非遗文化展览,传承和推广江海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我区建设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重要平台。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月底




(七)打造夜间体育品牌。

9.打造江海特色夜间潮流运动,支持建设室内篮球馆、24小时健身房、射箭馆、羽毛球馆等运动场馆,大力发展夜间健身产业。提升白水带风景区、白水带体育公园等场所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打造城央绿廊等夜跑精品线路,引导市民走出家门,参与夜间活动,带动夜间消费市场扩容。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12月底




(八)打造夜间照明提升工程。

10.实施夜间经济集聚区照明提升工程,对商圈、主道、广场、公园、游乐场所等区域整体照明提升,重点改造提升江门河两岸等周边光彩景观,让江门“亮起来”。围绕江门河“一河两岸”,探索开发夜间游船项目,完善线路设置,实施沿线照明常态化,打造夜游江门品牌。

牵头单位: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月底





备注:6月、9月、126日前各单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10日前情况报区经济促进局汇总。


附件2


江海区“夜侨都”示范项目明细表


序号

示范项目名称

类型

分布业态

在建/已建

1

一、打造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

江海广场

夜购侨货

商贸购物、餐饮行业、夜间演出、体育健身

已建

2

中环广场

夜购侨货

商贸购物、餐饮行业、夜间演出、体育健身

已建

3

江海万达广场

夜购侨货

商贸购物、餐饮行业、夜间演出、体育健身、学习教育、住宿行业

在建

4

二、打造江海特色“深夜食堂”

麻园食街

夜尝侨味

餐饮行业、休闲观光

已建

5

三、打造侨乡风情旅宿

智选假日

夜住侨宿

住宿行业

在建

6

四、打造夜间特色演艺娱乐。

江门演艺中心

夜娱侨乐

夜间演出、文化艺术

已建

7

五、打造夜间文化学习交流平台

龙溪湖阅读中心

夜品侨学

学习教育

已建

8

六、打造夜间体育品牌。

白水带体育公园

夜享侨健

体育健身

已建

9


白水带风景区

夜享侨健

体育健身

已建

10

七、打造夜间照明提升工程。

白水带龙光塔

夜赏侨都

休闲观光

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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