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江门市江海区 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海区 更新时间:2020-03-24 15:16 浏览数:-
江海府函〔2020〕5号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江门市江海区
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一步健全我区非遗名录体系建设,经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荐以及专家评审小组评审,现批准将《外海生恭鲤鱼手工艺品》和《传统大头佛表演套路》列入江门市江海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工作方针,对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订保护规划、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切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附件:江海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表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江海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