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办公室综合业务服务采购需求公告
一、询价项目
项目名称: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办公室综合业务服务项目(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项目要求:在项目服务期间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包括足额安排服务人员在约定地点完成工作、处理好服务人员的劳资关系、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等。
项目最高限价:服务报价最高限价为70000元(其中人均每月管理费不得高于120元),服务报价为全包价,包括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法定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管理费、税费以及单位需支出部分项目(含残保金、工会费、经济补偿金和备用金)等费用,同时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需招聘1人负责办公室综合业务工作。
三、服务提供商资格要求
(一)服务提供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信誉;
(二)服务提供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注册资金200万元或以上,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副本扫描件。
(三)供应商应当同时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具备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的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不得转包。
四、服务人员职责及要求
要求服务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本科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有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能胜任日常文字工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男性优先。工作职责为:
(一)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工作;
(二)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修改、送呈工作,及时签收和办理上级文件;
(三)做好督查室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四)跟进我区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现场调研和督查;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按照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费用分配)、规模资质信誉、服务方案和人力资源服务经验,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经验为优先选择标准,综合考虑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结算方式
本项目结算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商定。
七、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0年3月27日17时截止(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大院一号楼三楼1306室(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三)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报价表;
5.报价明细表;
6.本项目服务总体方案;
7.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服务的相关证明;
8.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四)递交文件时要求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办公室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联系人:贺艳辉
联系电话:0750-386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