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本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江海动态 > 解读文本

解读文本:江海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4-16 17:35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海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图读懂:江海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江海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解读文本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江海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监督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快推进纳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经充分征求有关单位、公众、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制定《江海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三、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主要适用于江海区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安全监管应遵循“全面纳管与分类纳管相结合”“行业督导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社区网格化巡查为主、物业管理单位(含物业服务企业和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下同)巡查为辅”的原则。同时遵循“建设单位(业主)、生产经营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责任主体”)各负其责”的原则,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办法》设总则、职责分工、主体责任、纳管程序、监督与管理、附则共6章25条。

        四、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20254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415日。施行过程中上级国家机关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388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