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
视频解读:《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的通告》解读文本
一、文件出台背景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海区全域禁养畜禽的通告》(江海府告〔2019〕1号)于2019年1月8日颁布实施,实施期限为5年。自2019年禁养通告实施以来,基本未出现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面的群众投诉、信访等,江海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均已全部停养清拆,从源头减少了畜禽养殖污染排放,为江海区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实施期已5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结合江海区畜禽养殖业的现状特点及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民众的诉求,保障江海区现有畜禽养殖禁养区政策的持续性并与城市规划相衔接,继续将江海区全域划为禁养区,在全区范围内对违法养殖行为“零容忍”,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告》共四点内容,主要分为禁养区范围、禁养区管理要求、文件有效期等三大部分。
(一)禁养区范围
第一条明确了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是外海街道、礼乐街道和江南街道全域。
(二)禁养区管理要求
第二、三条明确了我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管理要求,畜禽养殖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对于在禁养区非法从事畜禽养殖的,由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由属地街道督促依法关闭或搬迁,已清理关闭的,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
(三)通告有效期限
第四条明确了通告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时按照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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