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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文本:江门市江海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版)

文章来源:经济促进局  更新时间:2023-11-03 17:3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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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版)》的通知

一图读懂:江门市江海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版)



江门市江海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3年版)解读内容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有序应对食品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结合江门市江海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江门市江海区行政区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所规定的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证据证明可能为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三、事故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受污染食品引发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3)超出省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

41起食品安全事故出现30人以上死亡的;

5)党中央、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省内2个以上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严重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病例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1起食品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病例的;

4)省委、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严重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委、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级别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区委、区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响应

区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一)启动程序

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经评估核定本辖区发生符合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标准情形之一事故,区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请决定启动响应,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相关部门请求支援。我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在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组织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预案要求、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2)Ⅳ级响应:本辖区发生符合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标准情形之一事故,我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经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区食药安委主任、常务副主任或授权事故的牵头处置部门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在市相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组织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按照预案要求、职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3)其他情形响应:对本辖区发生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后果严重的一般、较大事故,不受事故分级标准限制,可根据需要启动本级层面响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响应措施

指挥协调、医学救援、现场处置、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检验检测、事故调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涉国(境)外事故处置、应急终止。

五、后置处置

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六、应急保障

人力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医疗保障、技术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教培训、应急演练。


制作单位: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作时间:202311

联系电话:0750-386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