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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8-31 11:0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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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图解:《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视频解读:《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江门“侨梦苑”核心区平台优势,进一步促进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在江门“侨梦苑”核心区创新创业,形成华侨华人创新创业产业聚集区,实现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高质量发展,结合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实际,研究制定了《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一、编制背景

    根据国侨办下发的《关于同意在广东增城、江门两地设立“侨梦苑”的批复》(侨秘发〔2015116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江门“侨梦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202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的实施,提升江门“侨梦苑”品牌,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高端创新要素向江门国家高新区集聚,加快江门“侨梦苑”核心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华侨华人创新创业环境,强化华侨华人认同感、归属感,更好地服务高新区(江海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依据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江门“侨梦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2029号)文件工作要求。

三、主要内容介绍

根据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侨资企业发展现状,遵循“公平、高效、务实”的原则,重点从资金支持、投资补助、鼓励创新创业、加强金融支持、提供优质高效行政服务等五大方面内容予以政策支持。

(一)适用范围及对象

 为整合涉侨资源,本政策适用于由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投资兴办且其认缴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占注册资本25%以上的具有高成长性、拥有发展潜力的侨资企业。

(二)建立专项奖补资金

为鼓励和激发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在江门“侨梦苑”核心区投资办企业或增资扩产,拟设立每年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专项奖补资金,对符合核心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共同分担。

(三)加大投资补助

1.新引进的侨资企业在取得建设用地或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或者现有侨资企业进行增资扩产的项目,从立项或备案之日起两年内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按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

2.新引进的侨资企业两年内实际吸收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或现有侨资企业两年内新增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美元),按企业实际吸收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

(四)鼓励创新创业

1.对首次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入库的侨资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现金奖励。

2.对新引进的创新创业型侨资企业,给予首年办公场所租金50%的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助。

3.支持海外华人华侨建设运营科技创新载体。对新认定为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侨资运营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正常运营且每年通过省科技厅运营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孵化器、众创空间侨资运营机构,每年给予5万元的运营补贴。

(五)加强金融支持

1.对投入企业投资产业运营的贷款进行贴息。利息按签订贷款协议同期一年期LPR计算,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贴息总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利息的50%,每个企业享受贴息每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在高新区(江海区)辖区内注册的银行机构贷款的,其享受的贴息总额不超过该笔贷款总利息的60%,每个企业享受贴息每年总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

2.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侨梦苑”专属信贷产品。鼓励侨资企业接受境内金融机构侨梦苑专属信贷产品贷款,并按当年企业侨梦苑专属信贷本金的1%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3.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净资产规模较小且符合外管部门政策要求的创新型企业,支持在最多不超过500万美元的规模内开展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融资,并按企业境外融资当年末借款本金余额的1%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六)其他

对落户在江门“侨梦苑”核心区内,符合产业方向的侨资产业项目,均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鼓励和支持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在“侨梦苑”开拓创业项目,投资者可通过容缺制和代办制加快办理,推动项目落地。本政策与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该政策将重点从资金支持、投资补助、鼓励创新创业、加强金融支持、提供优质高效行政服务等五大方面内容予以政策支持,是江门“侨梦苑”核心区首项专属优惠政策,对改善和提升全区的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进一步增强海内外华侨华人回国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四、征求意见情况

《若干政策措施》经江海区侨务局起草,一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四次向区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及一次向上级单位征求意见,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其合法性,形成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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