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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区人社局  更新时间:2019-10-28 15: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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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海区委组织部 江海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江海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的 通知

图解:江门市江海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



江门市江海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江门市江海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实施办法》的目的是支持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深化企业与职业技工院校、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合作,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服务体系和培训网络,促进劳动者提升技能水平,从而推动我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江门市江海区高技能力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办法适用于哪些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我区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及大中型企业

三、如何申报及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股,常年接受申报。

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二)场地设施。现有培训场地和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具有1个以上与经济发展急需、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

    (三)培训能力。具备一定的培训规模,属院校、培训机构的年培训技能人才不少于300人,属其他类型的年培训技能人才一般不少于50人。

    (四)合作能力。建立稳定的院校(市级以上技能人才实训机构)与企业深度合作关系,共同研究确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培训课程,共建培训合作基地,共享师资资源。

    (五)研发能力。具有一定的标准、课程、实训设备、人才培养热点问题的研发能力。

五、可获得哪些资助?

    对新设立的“江门市江海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建设资助10万元,同时每年可申报高技能人才重点培养项目,获审批通过的每个重点培养项目可给予5-10万元资助。

六、如何得知申请是否成功?

    认定结果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