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发应用迈向新高度,助力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区自然资源局秉持诚信服务理念,严格遵循《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修编)》要求,依法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以实际行动助力我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范有序推进,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诚信力量。
诚信履职,简化审批流程
区自然资源局坚持实事求是、高效便民原则,对符合《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修编)》豁免条件的光伏项目,豁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且豁免高度由不超过2.2米提高到不超过2.8米,直接提高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加装效率和可操作性,以诚信服务为企业减负,为项目提速。
诚信执法,遏制违章建筑
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过程中,区自然资源局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会同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发改局、街道办对发现违规建设及光伏项目下面围蔽的,督促整改4个,联合检查并网,助力光伏发电项目健康顺利发展。
诚信协作,凝聚监管合力
2025年以来,区自然资源局以诚信担当精神,积极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联合区供电局、区发改局验收行动10次,累计联合验收项目41个。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以诚信协作推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未来,区自然资源局将继续以诚信为基石,以服务为宗旨,以规范为导向,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区域绿色低碳转型贡献自然资源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