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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社保宣传“商圈”出道,让《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为城市添“温度”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1-27 17:08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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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是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在服务人民群众、落实民生政策、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日,社保经办领域首部行政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迈上新台阶。

  为《条例》的施行营造浓厚氛围,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水平,近日,江海区社保局开展社保宣传咨询进商圈活动。在万达广场,区社保局党员志愿者解读《条例》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新规定,解答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一次性趸缴养老保险、企业(个人)参保证明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热点问题,指导群众线上办理社保业务。活动现场群众反响热烈,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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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政策进商圈活动现场


  据了解,《条例》共7章63条,主要内容概括为“五个明确”:明确了适用范围;明确了经办机构职责;明确了便民利民要求;明确了监督管理举措;明确了法律责任。同时,要求社保经办工作强化宗旨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把服务群众的承诺转变成为推动经办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和满意度。《条例》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条例》明确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服务,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一直以来,区社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承诺,不断优化社保服务,提高人民的满意度。今年,区社保局切实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湾区通”“跨省通”“镇村通”工程,在区社保大厅、区行政服务中心建立“湾区社保通”服务专窗,推动16项社保经办服务事项实现跨境“视频办”,实现港澳居民在港澳地区享受与江门市民同等社保服务;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全省首个“社保跨省通”园区专窗,推动22项社保经办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破解企业群众异地办理社保业务“多地跑、折返跑”的痛点难点堵点;通过“一个清单、两项机制、三个标准”推进社保“镇村通”服务标准化,建立了“镇村通”服务点40个,实现城乡居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可办”。

  下一步,区社保局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细化对《条例》的学习研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共赴社会保险新征程。

  (供稿部门:区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