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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出台办法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专精特新”企业单项最高可奖励50万元

文章来源:江门日报  更新时间:2022-07-07 15:0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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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日报讯 (记者/何榕) 近日,江海区人民政府出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做好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针对“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投资落地、发展扶持、金融扶持、人才支持、用地用房支持、加大服务力度等七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最高一次性奖励达50万元。

  《办法》规定,辖区内首次认定及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获得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从辖区外整体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完成商事登记,并取得用地或用房的,在执行市、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辖区内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2021年产值的基准上,2022年至2024年内满足相应增长条件的将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在金融扶持方面,江门高新区(江海区)也为“专精特新”企业开辟了绿色通道。《办法》指出,该区将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种子库”,并鼓励“专精特新”企业优先到科创板上市融资。同时,推动辖区内商业银行为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专精特新贷”,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专精特新保”,鼓励风投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投资。

  技术创新能力是“专精特新”企业的灵魂,人才是技术创新能力的必要条件。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办法》在保障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住房申请、培训提升上给予支持。

  区经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江海区将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对“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进行长期跟踪服务,为每一家“专精特新”企业配备服务专员,及时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诉求,并全程跟踪解决。

  【企业培育】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资金奖励:

  1.认定当年产值2亿元以下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认定当年产值达到2亿元(含)、未达到5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认定当年产值达到5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商财政部选定的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022年之前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不得重复申报,本办法有效期内达到多个扶持档次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最高档给予扶持。

  【投资落地】

  对从江门市江海区行政区域以外整体迁入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完成商事登记,并取得用地或用房的,在执行市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3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发展扶持】

  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2021年产值为基准,在2022年至2024年内实现倍增的给予资金奖励。

  1.产值超过5000万元(含)、未达到5亿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2.产值达到5亿元(含)、未达到10亿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产值达到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

  4.从2022年至2024年,连续3年实现产值正增长,且平均增长率达到20%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5.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

  【企业服务】

  在金融、人才、用地用房等方面予以支持,配备服务专员,加大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