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何榕) 区发展和改革局透露,江海区于本月开始受理2019年至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申报。
本次补贴是针对辖区内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单位的第二批补贴,第一批补贴已全部完成发放,共计68.29万元。本次补贴的发放范围是2019年至2021年建成并接入粤易充平台的交流、直流及交直流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且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竣工验收并对外运营。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广东省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活动、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消费者在今年6月30日前购买新能源汽车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获得行驶证的,提交补贴申请即可获得8000元/辆的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补贴;在11月30日前,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可获得补贴资金10000元/辆;转出旧车,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使用环节可获得补贴资金8000元/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