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新规出台了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江门市电力建设征(占)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办法》自2020年12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电力建设工程涉及的征(占)地、拆迁和青苗补偿。 详细阅读>>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
2.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始了
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的《江门市市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工作细则(试行)》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重点用水单位提出的用水计划建议核定用水计划,超出用水计划的水量将征收100—250%的加价费用。 详细阅读>>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
3.退役军人应急救助实施办法来了
江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的《江门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应急救助实施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该办法针对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面临的困难,提出了具体的帮扶解困标准及办理程序,同一救助对象年度困难救助累计最高限额为1万元。 详细阅读>>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