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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做客“江海之声”,认真解读群众较为关注的就业、参保问题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12-21 11:3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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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勇做客“江海之声”栏目“在线访谈”版块,回应了市民较为关注的就业、参保等问题。


江海之声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听“江海之声”栏目“在线访谈”版块,今天我们聚焦人社领域群众较为关注的就业、参保问题为各位听众进行政策解读。很高兴邀请到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勇来为我们进行分享,我们也收集了市民的问题,接下来要跟黄局长进行交流。黄局长,您好,请跟各位听众朋友打个招呼吧。

  黄勇: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是黄勇。

  问题一(主持人提问):黄局长,您好。我们首先聊聊就业方面的问题,部分听众反映,目前受经济下行、行业冲击、职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40周岁以上女性或50周岁以上男性等大龄劳动者一旦失业,再就业时会在一定的困难,针对大龄人员失业再就业,我们区有什么相关政策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吗?

  答:大龄劳动者失业再就业困难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中比较关注的情况,近年来,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就业援助相关政策。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大龄劳动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可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可享受推荐就业、跟踪帮扶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援助帮扶。实现就业后,根据不同的就业方式还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补贴,例如:采用灵活就业并已进行个人参保的,符合要求即可享受最高300元/月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实现自主创业的,符合要求可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每年最高6000元的租金补贴和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企业吸纳就业的,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主持人:谢谢黄局长的解答,接下来,我们接通2名听众朋友的电话,看看市民朋友们想要咨询了解哪些问题。

  问题二(市民李小姐提问):主持人好,黄局长好,我想了解一下社保方面的问题。我是一名自媒体主播,工作比较自由,没有与任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目前还没有买社保。最近听说可以通过中介公司挂靠参保,想问问,我这种情况可以“挂靠”参保吗?

  答:谢谢这位听众的提问。所谓“社保挂靠”是指想要购买社保的个人,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公司为其缴纳社保,所以就将社保挂靠在专门办理社保代缴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为其购买社保。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以“挂靠”的形式来缴纳社保的,个人与代理机构实际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了要被清退缴费记录、退回已领取待遇外,还可能会影响个人的征信,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像李小姐这样的自由职业者,可以通过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参保,给自己多一份保障。在此,我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依法依规诚信参保缴费,以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问题三(市民刘先生提问):主持人好,黄局长好,我是江海区一家企业的员工,想咨询一下公司缴纳社保和自己缴纳社保,养老金计发有区别吗?

  答:好的,感谢刘先生的提问,这也是我们工作中经常解答的一个问题。参保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退休金都按照统一的办法,根据本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等计算基本养老金水平,所以对于参保人来说,不论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还是单位职工身份参保,养老金计发都是一样的。另外,市民朋友们也可以上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测算一下自己的退休金,会有更为直观的了解。

  主持人:好的,谢谢黄局长的解答,感谢你今天参加我们今天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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