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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病残津贴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8-25 09:2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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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领情况一:参保⼈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领取基本养⽼⾦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以内的,病残津贴⽉标准执⾏参保⼈员待遇领取地退休⼈员基本养⽼⾦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调整基本养⽼⾦⽔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员政策同步调整。

领取病残津贴⼈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续,基本养⽼⾦不再重新计算。符合弹性提前退休条件的,可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申领情况二:参保⼈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满领取基本养⽼⾦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病残津贴⽉标准执⾏参保⼈员待遇领取地退休⼈员基础养⽼⾦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调整基本养⽼⾦⽔平时按照基本养⽼⾦全国总体调整⽐例同步调整。

参保⼈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时,病残津贴重新核算。

申领情况三:参保⼈员申请病残津贴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最低缴费年限的,病残津贴⽉标准执⾏参保⼈员待遇领取地退休⼈员基础养⽼⾦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调整基本养⽼⾦⽔平时按照基本养⽼⾦全国总体调整⽐例同步调整。参保⼈员累计缴费年限不⾜5年的,⽀付12个⽉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加3个⽉的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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