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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领、换领居住证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更新时间:2018-05-23 11:37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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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补领、换领居住证

答:一、受理范围

1.个人。

2.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1)居住证持有人在江门市申报暂住登记满半年。

2)在江海区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3)因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

4)办证人现居住证地址、个人信息必须已经在公安机关申报登记。

5)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二、设立依据

1.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 全文。

2. 居住证暂行条例 全文。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办理机关为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分为一级,分别为区(县)级。

1.权责划分(县):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负责对居住证持有人因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办理居住证补领、换领手续进行受理、制证

四、办理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

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2)在江门市申报暂住登记满半年; 3)在江海区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4)因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须缴纳居住证工本费每证20元; 5)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6)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不符合以下条件

1)1)提供材料不符合法定格式; 2)在江门市申报暂住登记未满半年; 3)不符合在江海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4)在江海区从事第一产业(农业); 5)就读于幼儿园; 6)连续就读学校为非全日制学校; 7)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台居民。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且材料的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要求;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校验,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本人签名。

 

1: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补领、换领居住证材料目录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居住证申请表》

表格由公安机关提供

1

0

纸质

《居民身份证》

本人和屋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无损坏

1

1

纸质

《广东(江门)第二代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一张

与本人一致,在有效期限内

1

0

纸质

房屋产权证明

土地证、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有房产备案章的购房合同、政府廉租房租赁合同等其中一项,产权人信息和门牌地址真实准确

1

1

纸质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由出租屋的屋主提供,登记信息真实准确且在有效期内

1

1

纸质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属屋主亲友借住的,补充提供直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或关系为旁系亲属、非亲属的由社区民警上门核查。要与事实相符,不得瞒报虚报

1

0

纸质

《广东居住证》

属换领的须提供原居住证且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1

1

纸质

2: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补领、换领居住证材料目录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居住证申请表》

表格由公安机关提供

1

0

纸质

《居民身份证》

与原件一致,在有效期限内

1

1

纸质

《广东(江门)第二代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一张

与本人一致,在有效期限内

1

0

纸质

《劳动合同》

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需盖有江门市人社部门劳动合同备案章,提供江门市社保医保缴费记录;无江门市人社部门劳动合同备案章的,需补充提供江门市社保医保缴费记录或提供江门市人社部门的《就业创业证》),属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提供《工作证》

1

1

纸质

《工作证明》

单位出具的(公安机关提供样式),单位公章清晰准确

1

0

纸质

《广东居住证》

属换领的须提供原居住证且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1

1

纸质

3:符合连续就读条件补领、换领居住证材料目录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居住证申请表》

表格由公安机关提供

1

0

纸质

《居民身份证》

与原件一致,在有效期限内

1

1

纸质

《广东(江门)第二代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一张

与本人一致,在有效期限内

1

0

纸质

《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登记信息真实准确

1

1

纸质

《居住证明》

学校出具的,由公安机关提供样式

1

0

纸质

《广东居住证》

属换领的须提供原居住证且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1

1

纸质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工作日。当场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10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承诺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与法定办理时限一致

七、服务收费

收费环节:因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申请补领、换领时。

缴费地点:各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专窗。

缴费时间:即时。

缴费方式:POS机,

收费项目1:补领、换领居住证。

收费标准:补领、换领居住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不收费。。

收费减免情形:公民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收费依据:《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 粤价函[2010]6号)全文:同意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每证20元缴纳工本费,而流动人口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的,不得收取居住证工本费。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补领、换领居住证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九、窗口办理地址

1、窗口名称: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乐新街11号1栋(侨联大厦内)

窗口电话:0750-3623981

2、窗口名称:外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横沥南路1号(新桥饭店后面)

窗口电话:0750-3799330

3、窗口名称:江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滘头东路38号

窗口电话:0750-3830805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咨询和查询的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查询(1、江南中心  联系电话:0750-3830805,2、外海中心  联系电话:0750-3799330,3、礼乐中心  联系电话:0750-3623981。)或窗口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投诉(0750-12345、0750-3829000)或窗口投诉。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法制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 ;电话:0750-3817188。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地址: 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77号;电话:0750-3505780;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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