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卫生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卫生

问: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的关系是什么?

文章来源:市政府网  更新时间:2025-08-14 09:29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答:传染病防治法围绕传染病防治的全链条展开,系统规定传染病的预防、监测预警报告、疫情控制、医疗救治等事项,内容上平急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突发事件应对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确立了突发事件应对的制度框架,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国境卫生检疫法重在规范出入境环节的传染病防治事项,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为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两部法律建立了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海关等部门相互通报、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及口岸和所在地政府的联动衔接机制,将境内防控与出入境防控协调衔接。同时,做好与正在研究制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衔接。

站内地图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0-12345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