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促进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发展、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市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公卫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江门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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