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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危废的收集和贮存有哪些常见的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2-11-27 15:2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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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危险废物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

(2)未建设或设置危险废物专用贮存仓库或仓库设置不规范。

(3)未按有关规定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广东省固废平台(https://app.gdeei.cn/gfjgqy-rz)的“危废年度申报”和“危废管理计划备案”两个模块,完成上一年度工业固体废物申报和本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

(4)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或台账记录不完善。

(5)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贮存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包装容器(每袋、桶等)上未张贴标签或标签未填写完整。

(6)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混合贮存,未做到分类贮存。

(7)危险废物贮存超过一年未申报。

(8)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设置导流槽和收集井。

(9)贮存场所存在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情况。

(10)有恶臭产生的固废贮存场所未设置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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