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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排污许可管理中,实施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如何申领排污许可证?

文章来源: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22-09-27 16:50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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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注册、登录: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进行注册。

2、填报并公开信息:实施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可在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

3、提交书面申请: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表、承诺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等材料。

4、审核发证: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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