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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活困难未婚未育的重度残疾人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吗?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2-03-10 17:0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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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生活困难未婚未育的重度残疾人能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吗?
答:可以,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可以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无劳动能力认定办法:1、60周岁以上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所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和精神、智力三级的残疾人。无生活来源认定办法:对象本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认定办法:1、特困人员;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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