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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成立区级社会团体需要具体那些条件?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1-08-10 14:5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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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海区成立区级社会团体需要具体那些条件?


答:(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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