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更新时间:2026-02-02 18:2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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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履行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义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管理集体财产,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