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其中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