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教育

问:2024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补录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4-08-23 15:33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答:2024年江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补录的报名条件如下:适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可报读小学,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报读初中。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本县(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本县(市、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本县(市、区)户籍。

D.父(母)或祖辈在本县(市、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或已在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住房购房合同的。

E.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符合本县(市、区)务工人员缴纳社保、居住证年限条件要求的随迁子女。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详细制定。

F.在本县(市、区)居住的港澳台、华侨及外籍人员。

市直学校报名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市适龄儿童少年。经批准设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对象为符合上述ABCDF条件的本市适龄儿童少年。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