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交通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交通

公路养护工程在是否适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或《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来进行作业现场存在的隐患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如果不适用,需如何判定养护作业现场隐患是否为重大事故隐患?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5-05-09 17:14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答:《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规定了在役公路桥梁、在役公路隧道、在役公路重点路段、违法违规行为四个方面9种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公路养护工程适用于《判定标准》,公路养护工程作业现场如存在符合《判定标准》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可以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