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微信

微博

江海政务微信

江海政务微博

手机版

无障碍

交通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交通

问:个人所有权客船,是否可以光租给具有水运资质的水运公司,开展客运?

文章来源:本网  更新时间:2023-07-03 16:04    浏览数:-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分享到:

  答:现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政策对于营运船舶的所有权并无限制,但涉及新增国内客船运力的,应先依法办理新增运力审批手续。

站内地图 | 联系方式 | 政务新媒体链接
本站版权所有:江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主办: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序号:粤ICP备05085609号    粤公网安备:44070402440715    
网站标识码:44070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