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江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为江门市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海区交通运输局),办事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建设大厦101室。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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