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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变更出生地、籍贯地?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更新时间:2018-05-23 10: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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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怎么办理变更出生地、籍贯地?

答:一、受理范围

1.个人。

2.本事项适用于办理变更出生地、籍贯的江海区公民。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 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第17条。

2.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办理机关为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分为一级,分别为区(县)级。

1.权责划分(县):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负责对变更出生地、籍贯的申请进行受理、初审、终审

四、办理条件

1.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提供材料不符合法定格式

2.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提供材料不符合法定格式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校验,盖受理人校验章。

 

                   表1:申请变更出生地的材料目录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1.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1

0

纸质

个人书面申请书

1.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1

0

纸质

居民户口簿

1.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清晰,户口登记信息六项主项信息准确、齐全

2.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1

1

纸质

《居民身份证》

1.真实有效、无损坏且在有效期内 

2.年满十六周岁的必须提供,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供

1

1

纸质

《出生医学证明》

1.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原始出生凭证

2.内容及公章真实有效

1

1

纸质

2:申请变更籍贯的材料目录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

份数(份/套)

复印件

份数(份/套)

纸质/电子版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1.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1

0

纸质

个人书面申请书

1.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1

0

纸质

居民户口簿

1.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清晰,户口登记信息六项主项信息准确、齐全

2.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1

1

纸质

《居民身份证》

1.真实有效、无损坏且在有效期内    2.年满十六周岁的必须提供,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供

1

1

纸质

证明资料

父亲或祖父的《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1

1

纸质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工作日。当场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30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30工作日。与法定办理时限一致

七、服务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变更出生地、籍贯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九、窗口办理地址

1、窗口名称: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乐新街11号1栋(侨联大厦内)

窗口电话:0750-3623981

2、窗口名称:外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横沥南路1号(新桥饭店后面)

窗口电话:0750-3799330

3、窗口名称:江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滘头东路38号

窗口电话:0750-3830805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咨询和查询的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查询(a)江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830805。b)外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799330。c)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623981)或窗口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投诉(0750-3829000)或窗口投诉。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法制局;地址:东海路338号;电话:0750-3817188。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地址:勤政路77号;电话:0750-3505780;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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