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怎么办理变更出生地、籍贯地?
答:一、受理范围
1.个人。
2.本事项适用于办理变更出生地、籍贯的江海区公民。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
1. 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二、设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第17条。
2.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办理机关为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分为一级,分别为区(县)级。
1.权责划分(县):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负责对变更出生地、籍贯的申请进行受理、初审、终审
四、办理条件
1.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提供材料不符合法定格式
2.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提供材料不符合法定格式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的形式为纸质材料,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的左侧装订,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进行校验,盖受理人校验章。
表1:申请变更出生地的材料目录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
1.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
1 |
0 |
纸质 |
个人书面申请书 |
1.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
1 |
0 |
纸质 |
居民户口簿 |
1.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清晰,户口登记信息六项主项信息准确、齐全 2.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
1 |
1 |
纸质 |
《居民身份证》 |
1.真实有效、无损坏且在有效期内 2.年满十六周岁的必须提供,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供 |
1 |
1 |
纸质 |
《出生医学证明》 |
1.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原始出生凭证 2.内容及公章真实有效 |
1 |
1 |
纸质 |
表2:申请变更籍贯的材料目录的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要求 |
原件 份数(份/套) |
复印件 份数(份/套) |
纸质/电子版 |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
1.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
1 |
0 |
纸质 |
个人书面申请书 |
1.手写字体应工整、清晰 2.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
1 |
0 |
纸质 |
居民户口簿 |
1.派出所公章、承办人签章清晰,户口登记信息六项主项信息准确、齐全 2.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
1 |
1 |
纸质 |
《居民身份证》 |
1.真实有效、无损坏且在有效期内 2.年满十六周岁的必须提供,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供 |
1 |
1 |
纸质 |
证明资料 |
父亲或祖父的《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
1 |
1 |
纸质 |
六、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0工作日。当场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30工作日。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承诺办理时限:30工作日。与法定办理时限一致
七、服务收费
不收费
八、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预约。无
2)取号。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顺序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窗口工作人员按申请人的现场取号凭条顺序依次接受申请。
3)申请。申请人通过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4)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户政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口头告知申请人补正,并向用户提供业务指引。
5)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
6)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变更出生地、籍贯办理流程图》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
网上办理流程:
无
九、窗口办理地址
1、窗口名称: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乐新街11号1栋(侨联大厦内)
窗口电话:0750-3623981
2、窗口名称:外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横沥南路1号(新桥饭店后面)
窗口电话:0750-3799330
3、窗口名称:江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公安窗
窗口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滘头东路38号
窗口电话:0750-3830805
十、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办理进程查询。咨询和查询的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查询(a)江南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830805。b)外海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799330。c)礼乐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0-3623981)或窗口查询。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相关信息见网址:,可电话投诉(0750-3829000)或窗口投诉。
3.申请人对本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部门名称:江门市江海区法制局;地址:东海路338号;电话:0750-3817188。
行政诉讼:部门名称: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地址:勤政路77号;电话:0750-3505780;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