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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居住登记满半年以租房形式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文章来源: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更新时间:2018-03-30 16:5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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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江门居住登记满半年以租房形式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由公安机关制发);

2:《居民身份证》;

3:居住证数码相片一张及《照相回执》;

4:属居住证签注的,提交原《广东省居住证》;属损坏补领的缴交原《广东省居住证》;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6:《租房合同》;

7:江门市住建部门办理的《租赁房屋备案证》;

8:屋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9:出租屋房产证或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已经在房产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10:租房者亲属补充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关系证明或关系为非亲属的,由社区民警上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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